杨浦区危废:医废、危废处理或成为今年环保最值
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日前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加强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在2020年底前实现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到2022年6月底前,实现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
新冠肺炎疫情引发医疗废物处理关注,政府重视力度空前: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1日召开会议,研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强调,要坚定不移打好三大攻坚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的综合治理,国家卫健委同生态环境部等10部门制定了《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经国务院同意。此次10部门制定治理方案尚属,体现政府对医废处理的高度重视。《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实现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到2022年6月底,实现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目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不足,医废处置率不高。据智研咨询数据,2016年我国医疗垃圾产生量为214.6万吨,处理量仅为74.7万吨,处理量不足35%。2018年,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副主任表示目前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行压力大,其中76个城市负荷率已经超过100%,近五分之二的城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负荷率在90%以上,有近三分之一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基本处于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状态。全国有四分之一以上地级市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部分农村和边远的山区医疗废物仍没有纳入收集处置等范围。随着人们生活质量和医疗技术的提高,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种类和数量迅速增加,我们预计中国医疗废物的产生量呈稳步上升趋势,2023年产量达到250万吨,医疗废弃物处理市场规模达到110亿元。
对比“十二五”火电脱硝市场释放节奏,我们认为医废、危废处理板块或成为今年环保值得关注板块。2012年底国务院将火电的脱硫脱硝工程列入“十二五”节能规划十大节能工程。2013年1月1日起,将脱硝电价扩大为全国所有燃煤发电机组,脱硝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8厘钱。从2011年到2015年,我国脱硝机组占比从10%提升至95%,行业市场空间迅速释放,相应环保公司龙净环保在此期间营收、净利翻倍增长。对比火电脱硝市场释放节奏,我们认为医废处理市场空间将在监管加严下迅速释放,危废处置整个行业将继续维持高景气度2018 年,全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收集和利用处置能力达到10212 万吨/ 年;2018 年度实际收集和利用处置量为2697 万吨,行业产能利用率不足30%,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加强污染防治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进度有保障。财政部及生态环境部在20日发布通告,要求优化资金安排程序、抓紧推动项目实施。对已经安排下达的污染防治资金,可根据疫情实际需求,在现有规定范围内做适当调整,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需求。具备开工条件的生态环保项目,要在保证安全基础上,及时开工建设;暂时不能开工的,要提前谋划、采取措施,开展项目设计、评审等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一旦具备条件立即推动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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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在生产过程中的循环经济有哪些原则? [2024-06-18]
循环经济是一种生态型的闭环经济,形成合理的封闭循环,它要求人类经济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模式,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过程,所有的原料和能源要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的利用.从而使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尽可能低的程度。在循环经济里没有废弃物.只有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循环经济要求社会的经济活动应以“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为基本准则。减量化原则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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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危险废物收集过程中会有哪些问题? [2024-06-18]
杨浦区浦东危废处置就关于杨浦区危废收集过程会产生哪几种问题这一方面给大家做了以下几点归类:现能够指导危险废物收集过程中分类的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该名录将危险废物分为600多种,种类繁多不易操作,实际操作仍沿用类似于欧洲的9种危险特性分类方法。国家现已经执行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使环保部门能够掌握各区域的污染源情况,但由于没有对收集者和产生者的责任作出明确界定,也没有对收集过程中的技术细节做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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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了解危废处置中固废的法律知识 [2024-06-18]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多个条文将“利用”和“处置”相并列,由此可见,处置行为仅指生产过程完成后对危险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行为,并不包括资源化危险废物的利用行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的“处置”概念的界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八条与《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中的规定应该是一致的,只不过一是环境行政违法行为,一是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因此,也可以说,司法解释中也只需要对非法排放、倾倒或者